南部县综合行*执法局
关于中元节期间祭祀活动的通告
为了传承文明新风,深入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中元节”(9月2日,农历7月15日)期间文明祭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文明祭祀活动
大力倡导人民群众自觉移风易俗、采取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络祭奠等文明、低碳、清洁、环保、安全的祭扫方式,做到文明祭祀。
二、文明祭祀点位设置
如确需采取传统方式开展祭祀活动的,必须在指定的文明祭祀点进行祭祀活动。指定的集中文明祭祀点位如下:
1、滨江路尾段(燕子湾)
2、桂福路大垭3号还房施工空地
3、金子山公墓
4、老君山公墓
三、禁止不文明祭祀行为
禁止在县城区范围内焚烧纸钱、冥币、香蜡等祭祀品及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行为,禁止沿街兜售祭祀用品,禁止在国省干道两侧等非祭奠场所开展祭祀活动,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县综合行*执法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南部县综合行*执法局
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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