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有中元节上山烧纸的习俗,我本来打算按习俗的,但在纪委上班的弟弟要求移风易俗,用鲜花代替烧纸,这种做法确实简单文明又安全。”8月12日,正在祭奠父亲的道县富塘街道曹家村村民陈大林拿着鲜花感慨道。
为推动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深入推进“五城同创”,道县成立了以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为牵头单位“中元节”文明祭祀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开展中元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冥物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了《关于中元节期间县城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冥物行动的通知》到县直各单位,要求公职人员带头做好禁燃工作,违反禁燃规定焚烧冥物的,县纪委监委将按照纪律作风相关规定予以严肃追责。同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传单等多种方式,呼吁全县人民中元节移风易俗,自觉放弃焚烧纸钱香烛、燃放鞭炮烟花等陈规陋习,力倡鲜花祭祀、文章追思,通过献一束花,或颂读一篇祭文等,寄托对先人的哀思,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8月5日以来,该县文明祭祀领导小组早部署、早宣传、早落实,安排各劝导小组队员在辖区人行通道、市场、广场等人流量多的地方对市民朋友进行广泛宣传,向市民及祭祀用品经营户发放倡议书,引导群众中元期间的祭奠活动改成了鲜花、种树、上网祭奠,通过广泛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文明祭祀氛围,赢得了广大群众的纷纷叫好。
截止8月12日,共出动文明劝导人员余人次,《禁燃通告》宣传车20余台次,发放文明祭祀倡议书1万余份,逐街逐社区上门宣讲余户,规范祭祀用品兜售摊点34个,劝离流动摊点40余处,劝阻焚烧冥钱冥纸居民余人次,清理焚烧点20余处。(道县纪委监委何俊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