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记者从成都市城管委获悉,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中共成都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民*局、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成都市水务局、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成都市应急管理局、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10部门联合发出《关于中元节期间禁止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根据《通告》,中元节(又名:七月半)期间禁止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等,有关事项具体包括:
禁止在本市天府新区、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建成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广场、河边、树林、草坪等公共场所焚烧香蜡纸钱等祭祀用品。
禁止沿街兜售香蜡纸钱等祭祀用品。
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区域内焚烧香蜡纸钱等祭祀用品产生垃圾、损坏园林绿地、破坏市*设施、引发火灾、造成大气污染等危害的,或沿街兜售香蜡纸钱等祭祀用品的,由城管、公安、生态环境、应急、消防、园林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依法查处;阻碍行*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叶燕林聪图片据成都市城管委
编辑刘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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