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白癜风专科医院 http://www.wzqsyl.com/Speciallist.asp关于“中元节”期间县中心城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定点焚烧祭祀用品的通告
为减少环境污染,严防火灾及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崇义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赣州市禁限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中元节”期间,县城中心城区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定点焚烧纸钱、冥物等祭祀用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烧烟花爆竹。中元节期间(年8月20日至8月23日,即农历七月十三至七月十六),县城中心城区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禁止燃放的区域范围如下:东至东侧山体脚下,南至阳明山脚下,西至鱼梁村高滩,北至高速出入口朱坑口村部附近。
二、定点焚烧纸钱、冥物。中元节期间(年8月20日至8月23日,即农历七月十三至七月十六)县城中心城区区域内不得焚烧纸钱、冥物。为了保障环境卫生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城周边设置三个纸钱、冥物集中焚烧点,分别是崇余公路上营段东侧空地、兰洋福苑高架桥左侧50米处车前坝、牛角河原化工厂拆迁工地。县城中心城区一律禁止焚烧纸钱、冥物。
三、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县公安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等有关执法单位依法查处;对阻碍部门执法、妨害公务等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未成年人违反本通告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责任。
五、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此规定,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良好氛围。
六、举报(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
崇义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
年8月19日
不管是清明节还是中元节
祭祀的目的都是为了抒发对已故亲人的思念之情
缅怀先人在保留传统习俗的同时
可采用新方式开展祭祀
一方面既遵循民俗通过节日祭奠了先人
另一方面也节约了资源
维护了环境,杜绝了火患
低碳环保,爱护家园
来源:崇义生态环境局
版面编辑:陈慧
责任编辑:杨清梅
值班主任:章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