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发公告
十堰市堰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不慎遗失
《土地使用证》,宗地一证号:十堰市国用(2007)第0806056-1号,面积为8741.0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商业;宗地二证号:十堰市国用(2007):0806056-3号,面积4039.97平方米,用途为工业。该两宗地均位于献珍路,现该单位向我局申请补发相关证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规定,我局对该宗土地使用权权利状况已作初步审查,拟予以补发土地使用证,现公告征询异议。请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申请主张其权利,公告期内,如无相关权利人主张其合法土地权利,则视为放弃其土地权利。公告期满,我局将向该单位补发相关证件,原十堰市国用
(2007)0806056-1号和十堰市国用
(2007)0806056-3号
《土地使用证》作废。
联系地点: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科
联系电话:0719-8102841十堰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7月20日